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江苏扶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江苏扶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1栋一楼。本次验收内容:新建1座dsa机房并配备1台型号为igs330型号的dsa设备(额定参数为125kv、1000ma)。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环评文件于2022年1月4日取得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通环核评[2022] 3号)。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环辐证[f0819],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江苏扶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dsa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管理目标值要求。
3.dsa机房显著位置处粘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dsa机房防护门上安装有工作状态指示灯,控制台均设有对讲装置。dsa机房内和操作台均设置有急停开关。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5.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江苏扶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dsa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每年按要求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2.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辐射防护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配备个人剂量计后才能上岗。
3.辐射工作人员增加铅防护手套,做好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体检。
六.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8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江苏扶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1栋
联系电话:1361169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