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贝克休斯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v|tome|x型x射线检测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贝克休斯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x射线检测装置生产区域位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2号厂房一楼。本次验收内容为生产、销售、使用v|tome|x型x射线检测装置(内置两个x射线发生器,不同时使用,最大管电压240kv,最大管电流3.0ma,最大功率320w)。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19年3月11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常环核审[2019]9号),由于设计变更,该型号设备于2022年1月编制完成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6月建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苏环辐证[00719],种类和范围为生产、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及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贝克休斯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v|tome|x型x射线检测装置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现有1台x射线检测装置的屏蔽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x射线检测装置安装了有效的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状态指示灯、x射线检测装置生产区域入口和装置显著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装置设置了急停按钮和钥匙开关。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公司已配置了2台辐射巡测仪和8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5.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贝克休斯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v|tome|x型x射线检测装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完善x射线调试区域入口警示标识设置,并补充入口警示线设置;
六.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8日在验收监测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贝克休斯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2号机械厂房a1跨
联系电话:1356433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