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1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增1台dsa项目(飞利浦 uniq fd20型dsa,参数:125kv、1000ma)。本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环评文件于2021年6月1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核评字[2021]e011号)。新增dsa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并在2023年6月完成调试工作。同时于2022年10月10日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次验收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现场监测和检查:
1.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周围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人员剂量的限值要求及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
3.dsa机房防护门均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防护大门上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并设置门灯联锁,控制室内、机房内和机床上均设有急停按钮,控制台设有对讲装置。
4.医院6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职业健康体检,并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
5.医院已配置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并配备了铅帽、介入防护手套、铅围脖、铅围裙和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6.医院已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四.验收结论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满足辐射防护与安全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1号
联系电话:13962102299